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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1款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11/262.名稱﹝XX公司第X次(有、無)擔保公司債﹞: 元大商業銀行105年 次順位金融債券3.發行總額:不超過新台幣100億元(或等值外幣)4.每張面額:未定5.發行價格:未定6.發行期間:未定7.發行利率:視市場狀況決定8.擔保品之總類、名稱、金額及約定事項:不適用9.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:提高資本適足率及獲取穩定中長期營運資金來源10.承銷方式:未定11.公司債受託人:無12.承銷或代銷機構:未定13.發行保證人:無14.代理還本付息機構:未定15.簽證機構:無16.能轉換股份者,其轉換辦法:無17.賣回條件:無18.買回條件:發行人得依據「銀行資本適足性及資本等級管理辦法」第九條規定提前贖回 或由市場買回19.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其換股基準日:無20. 附有轉換、交換或認股者,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:無21. 其他應敘明事項: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報生效後,得視需要於一年內分次發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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